我国在煤炭行业的政府监管过程中实施双轨制,由国家监管部门和地方监管部门共同监管执行。
一、监管部门
(一)直接管理机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层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并根据各省区实际情况,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各主要产煤市区下设有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或站,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体系。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拟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标准,提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和目标;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组织或参与煤矿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国煤矿事故与职业危害的统计分析,发布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矿长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二)相关管理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等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机构属于煤炭行业的相关管理机构。
1.国家发改委
主要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拟定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并对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进行标准规划。
2.国家工信部
主要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要求煤炭消耗量大的地市制定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计划,组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煤炭利用效率。
3.国土资源部
负责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授予,矿业权转让和租赁的审批,矿权价款和储量评估结果的审核。
4.国家环保部
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生产对环境的影响作出核查和评价。
5.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主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参与实施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分析判断形势,科学把握未来,适时提出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思路和政策建议,促进煤炭工业发展。
二、监管特点
中国煤炭行业监管特点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
国家监察就是站在国家和中央政府的高度对煤矿安全实行监督和检查,地方监管就是履行地方政府对煤矿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三、主要法规
图表1—9:
煤炭开采洗选业主要法规
序号 | 名称 | 发布日期 | 发布机关 | 主要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2013年6月29日 | 主席令第5号 | 明确了要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
2 |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 2014年9月1日 | 国家发改委第25号令 | 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促进环境保护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2007年10月28日 | 主席令第77号 | 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14年8月31日 | 主席令第13号 | 对煤炭采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设施、技术人员等有严格的规定 |
5 | 《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 2015年7月8日 | 国家税务总局 | 明确了煤炭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运费扣减范围、洗选煤折算率、混合销售与混合洗选的计税方法等内容 |
6 |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05年6月29日 | 国务院 | 为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提出可行性意见 |
7 | 《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15年3月25日 | 国家能源局 | 对优化煤炭开发布局、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加强煤炭规划管理、规范煤炭生产建设秩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煤炭国际合作等提出了科学、合理化建议 |
8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暂行办法》 | 2015年4月10日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 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
9 | 《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 | 2016年2月22日 | 国家能源局 | 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利用,优化褐煤资源开发,鼓励低阶煤提质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低阶煤产地分级提质,提高煤炭利用附加值 |
10 |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 2016年3月1日 | 山东省发改委、煤炭工业局、环境保护厅、商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针对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煤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等活动,对企业所生产的商品煤做出严格的要求 |
11 |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 | 2010年10月21日 | 发改委 | 强调加快中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坚决淘汰落后小煤矿,大力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资源连片开发 |
12 | 《煤炭产业政策》 | 2012年8月31日 | 发改委、能源局 | 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资源整合,严格产业准入,规范开发秩序 |
13 | 《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2012年3月22日 | 国家能源局 | 强调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继续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整顿关闭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依托科技进步,切实转变煤炭发展方式 |
14 | 《山西省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 2015年8月21日 | 山西省政府 | 《方案》明确,山西将取消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资源储量核查报告;把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生产能力120万吨以下的煤炭开发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下放至市及扩权强县试点县和转型综改试点县;省级层面还将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保试生产审批;取消煤矿“六证”中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等 |
15 | 《关于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5年9月6日 | 国家发改委 | 对新建煤矿项目的企业严格审查 |
16 | 《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2016年12月22日 |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 | 加快推动煤炭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突破,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开拓煤炭工业发展新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