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云财税中心欢迎您

  • 客户至上
  • 优质服务
  • 专业为本
  • 合作共赢
  • 4000-456-010

首页> 财税专题> 【第二章】 第五节 测试与评价

【第二章】 第五节 测试与评价

时间:2022-12-12浏览次数:139次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和评价一般可采用调查表法、文字记述法和流程图法等。

(1)调查表法

调查表法,是指将那些与保证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以及与保证资产的完整性有密切关系的事项列作调查对象,并设计好调查表,交由企业有关人员填写或由查账人员根据调查的结果自行填写,

表2-7是××公司仓储部门的生产与存货循环内部控制调查表,供读者参考。


表2-7××公司仓储部门生产与存货循环内控调查表


客户

××公司

签名

日期

2016年4月15日

项目

调查问卷

编制人

李××

2016.4.15

索引号

Y-15

截止日期

2015.12.31

复核人

张××

2016.4.17

页次

1

被调查部门

仓储部门

被调查人

刘××

调查项目

不适用

说明

1 大宗货物的采购是否都签署了合同并经主管批准?

 

 

 

 

2 材料的领用是否经核准后开出领料单?

 

 

 

 

3 存货与固定资产发出是否有出门验证制度?

 

 

 

 

4 是否所有存货均设有永续盘存记录?

 

 

 

 

5 仓库存货是否按品种、规格、质量集中码放并有提醒标记?

 

 

 

 

6 存货是否定期盘点?

 

 

 

 

7 存货的盘盈、盘亏是否经报批后入账?

 

 

 

 

8 仓库是否及时对呆滞、废损的存货进行处理?

 

 

 

 

9 存货的收发人与记账人是否分离?

 

 

 

 

10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其发出、收回,结存情况是否有专人负责登记?是否定期与受托单位核对账目?

 

 

 

 

11原材料、产成品的收发存月报表是否根据当月人库单、领料单分别汇总编制?

 

 

 

 

12 月末生产部门未用的原材料是否办理假退料手续?

 

 

 

 

13 产品是否有材料定额,并以限额领料单控制领料?

 

 

 

 

14半成品和产成品完工是否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15 存货计价方法的确定与变更是否经前事会批准?

 

 

 

 

16 成本计算和费用分配方法的确定与变更是否经授权批准?

 

 

 

 

调查

经内控调查及简易测试后,认为生产与存货循环内控的可信赖度为:高()中()低()该循环是否需要进一步作符合性测试:是()否()

结论

(2)文字记述法

文字表述法是查账人员对被查单位内部控制健全程度和执行情况的书面叙述。对内部控制进行书面叙述时,查账人员应按照不同的经济业务循环编写,阐明各项工作的负责人、经办人员以及由他们编写和记录的文件凭证等。

(3)流程图法

流程图法是用符号和图形来表示被查单位经济业务和凭证在组织机构内部有序流动的文件。通过流程图,可直观看到内部控制是如何运行的,有助于发现内部控制中的不足之处。

图2-12是××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业务流程图,供读者参考。

 

2-12××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业务流程图

(4)测试与评价各方法优缺点说明

具体如表2-8所示。

 表2-8测试与评价各方法优缺点说明表


方法

优点

缺点

调查表法

①能对调查对象提供一个简括的说明,有利于查账人员作分析议价
②省时省力,可在查账工作初期就较快地编制完成

由于对被查单位内部控制只能按项目分别考查,因此,往往不能提供一个完整的看法

文字记述法

可对调查对象作出较深入和具体的描述,弥补调查表只能作出简单肯定或否定的不足

有时不能用精简的文字描述细节,不利于有效地进行内部控制分析

流程图法

便于表达内部控制的特征,同时便于修改

①编制流程图需具备娴熟的技术,并花费较多时间
②对内部控制的弱点很难在图上明确地表达出来

 

2.5.3步骤

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一般通过图2-13所示步骤进行。


2-13内部控制测试与评价步骤

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健全性评价认为被调查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可行的,就可对其进行符合性测试评价;否则即执行实质性测试。如果符合性评价认为该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有效的,就可汇总以上评价结果,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重点和方法,然后进行有限的实质性测试;否则即执行全面的实质性测试。


相关资讯

服务热线
4000-456-010
服务时间
9:00 - 21:00
邮件咨询
公司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一区东一塔8层
Copyright © 2008-2023 金税云税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1652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