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又称长期资金市场,通常指由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资本市场服务业即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业务的行业,主要服务包括:证券市场服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期货市场服务、证券期货监管服务、资本投资服务和其他资本市场服务,其中证券市场服务是资本市场服务业的主要部分和典型形态。基于证券业在资本市场服务业中的重要性,本部分主要以证券业为介绍对象。
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它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这类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由于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人可凭该证券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证券市场以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方式实现了筹资与投资的对接,有效地化解了资本的供求矛盾和资本结构调整的难题。证券市场参与者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
一 、行业发展现状
本部分所指的证券行业,是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和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统称。
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证券行业在提升直接融资比例和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历经证券市场改革与发展,特别是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证券行业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行业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证券行业资本实力稳步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发展,投融资能力有所加强,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推进,证券公司国际化探索取得新进展,证券公司形象进一步提升,为支持实体经济和助推“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有力支持。
证券行业实行分业务准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①将证券公司业务按照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和保荐、证券融资融券、证券做市交易、证券自营、其他证券业务进行管理,并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根据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类准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证券公司131家,较2017年总数不变。2018年证券公司进一步加快了上市步伐,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公司达34家,较之2017年新增4家。
(一)行业资产规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证券公司总资产为6.26万亿元,净资产为1.89万亿元,净资本为1.57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0.94万亿元,托管证券 市值32.62万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14.11万亿元。
2018年证券公司总资产增长1.95%,净资产增长2.16%。托管证券市值较上年下降19.12%,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比2017年下降18.25%,反映出在从严监管态势下资产管理的通道类业务被压缩,资管业务正在回归本源。融资融券余额从2018年初的10261亿元下降至年末的7644.31 亿元,“两融”业务规模显示出市场行情波动对其影响仍然显著。
2018年证券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资本集中度指标没有显著变化。总资产集中度略有抬升,净资产和净资本集中度保持平稳,龙头公司优势集中的倾向不突出,但也显示出行业竞争仍然比较激烈。2018年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前5家证券公司的集中率(CR5)分别为39.26%、34.44%和22.63%。
(二)行业收入情况
2018年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62.87亿元,同比下降14.47%;实现净利润666.20亿元,同比下降41.04%;净利率为25.02%,同比下降14.63%;行业净资产收益率为3.52%,同比下降2.58%。
2018年证券公司经营态势较2017年明显下降,与2017年相比部分指标下滑幅度较 大。证券公司的竞争格局基本维持原有水平,在各项业务表现上变化不明显。证券经纪业务无论绝对规模还是相对占比均显露出下降趋势,反映出证券公司竞争加剧,佣金率近年来持续下降,逼近经营盈亏平衡点。而证券公司自营收入稳中有升,反映出证券公司的投资水平在提高。
2018年净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受到营业收入下滑影响,虽然部分证券公司成本控制能力较好,证券公司内部“节流”、压缩成本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证券行业整体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对净利润的影响更为显著。净资产收益率持续回落的趋势也说明证券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减弱,在严监管的约束下,杠杆虽然下降,但资产运营的边际效用递减,靠规模取胜、粗放式经营模式尚未得到有效扭转,有待外部制度变革、竞争压力、内部蜕变突破等因素共同作用来打破现有格局。
① 《证券法》已于2018年12月28日修订发布,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本部分编写过程中《证券法》尚未修订,根据涉税相关性介绍业务分类,可能与修订后的《证券法》存在一定出入。
(三)行业集中度与业绩分化
2017年,证券行业的收入、利润集中度继续提升,规模效应进一步凸显。前五大证券公司与其他证券公司的差距明显拉大,第六名至第十名公司的份额基本稳定。在重资本业务成为行业发展重点的情况下,中小证券公司只能被动扩张资产负债表,但限于资源禀赋的劣势,运营效率显著低于大型证券公司,收入、利润占比迅速下滑。
(四)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分布情况
2017年底证券公司营业部共10873家,较2016年增加15.86%,增加了1488家(见 图22-1)。营业网点近年来加速扩张,反映出证券公司对网点布局的意愿依然强烈,但也同时说明证券公司经营依然遵循着规模经营的路线,与国际投行的差异化竞争还有距离。沿海地区的“扎堆”效应依然明显,广东、浙江、江苏三省的营业网点扩张就占增量营业部的33%,而且这三省增量占比超过30%的状况已持续多年。
图22- 1 2005—2017年证券公司营业网络发展情况
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ind。
近年证券公司营业网络的持续扩张与市场活跃度并不同步,市场交易量平稳但营业网点持续扩张,2017年单个营业部年均交易量连续萎缩至103 亿元的水平,较2016年下降24%。这反映出证券行业经纪业务竞争在加剧,行业整体的佣金率在下降,证券公司的转型压力不仅需要布局优化,还需要在战略上进行审视和调整。
(五)证券行业从业人员
2018年证券行业已注册从业人员34.16万人,其中,一般从业人员19.89万人,证券经纪人8.08万人,投资顾问5.12万人,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1042人,证券分析师 3210人,保荐代表人3775人,投资主办人2164人。2018年证券从业人员队伍结构上有一定调整,其中,一般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数量同比有所下 降,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保荐代表人、投资主办人有所增长。随着科技的进步,人工智能对证券行业不断渗透,带来冲击,从业人员队伍结构面临着进一步优化。
二 、业务介绍
(一)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证券经纪业务分为通过证券变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和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目前,我国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公司债券及期权等证券,在交易所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因此,证券公司从事的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为主。证券公司的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主要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的证券的代理买卖。
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根据委托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买卖成交后,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必须真实,并由交易经办人员以外的审核人员逐笔审核,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代理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二)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发行、承销,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的财务顾问等。
1.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包销或者代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前者为全额包销,后者为余额包销。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法》还规定了承销团的承销方式,按照该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聘请承销团承销的,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应按规定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负有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义务,负责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并根据市场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2.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经营管理顾问,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为企业申请证券发行和上市提供改制改组、资产重组、前期辅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上市公司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业务提供咨询服务;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及相关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经理层股票期权、职工持股计划、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为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资本营运提供融资策划、方案设计、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相关的股权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业务形式。
(三)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证券自营活动有利于活跃证券市场,维护交易的连续性。但是,由于证券公司在交易成本、资金实力、获取信息以及交易的便利条件等方面都比投资大众占有优势,因此,在自营活动中要防范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加之证券市场具有高收益性和高风险性特征,为此,许多国家都对证券经营机构的自营业务制定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证券公司开展自营业务,需要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业务许可,在净资本、公司治理、风险控制、人员设置和信息系统方面符合监管规定。
(四)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与投资者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和限制,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以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的行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2013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证券公司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大集合”)被定性为公募基金,不再适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定。此后,“大集合”不再新发,证券公司从事上述业务需要另行申请公募基金资格。
(五)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该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集中在公司总部。公司应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体系,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原则上按照董事会一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一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六)其他证券业务
其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经批准在国家许可范围内进行的除经纪、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融资融券业务以外的与证券业务有关的业务,比如,投资咨询业务、公司IB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
1.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及其相关业务人员运用各种有效信息,对证券市场或个别证券的未来走势进行分析预测,对投资证券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判;为投资者的投 资决策提供分析、预测、建议等服务,倡导投资理念,传授投资技巧,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的业务活动。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又可进一步细分为面向公众的投资咨询业务,为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的特定对象提供的投资咨询业务等。
2. 公司IB业务
IB(Introducing Broker) 即介绍经纪商,IB 业务是指机构或者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证券公司IB 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为期货经纪商介绍客户的业务。
3.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支付息费、解除质押的交易行为。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的资质标准的客户。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标的证券为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 股、基金和债券,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券。标的证券不存在被司法冻结、已设定质押等权利瑕疵。
三、行业特点
(一)充分竞争的行业
证券行业面临的市场空间有限,服务和产品趋于同质化,业务竞争不断加剧。随着企业证券化率的提升,市场融资规模增速变慢,获得客户的成本升高,市场竞争也将更加激烈,投资银行通过业务竞相压价和过度竞争,出现了低价承揽、大项目基本不盈利等现象。与此同时,行业平均佣金率下滑,部分证券公司网上开户默认的佣金率已降至成本线附近,考虑到近期市场行情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赚钱效应相对减弱,投资者对于佣金率更为敏感,行业通过价格战的方式夺取客户资源,可能带动佣金水平进一步走低。
(二)资本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的行业
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始终是行业最为重要的成本。个人所得税因素对人力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三)政策高度敏感的行业
政策面的变化将深刻地体现在产品设计、定价和交易的各个环节。2017年以来,“去通道”“去杠杆”等一系列监管措施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2018年,资管新规的落地对于资管类产品的设计和运营带来极大的变革。另外,涉及资金成本税负的变动,将对资金的流向和投资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金融科技创新的行业
证券行业持续推进金融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在实体营业部数量全面扩张的同时,积极整合线上和线下资源,通过账户体系优化和组织架构调整来加速传统证券行业网络化改造,进一步加大信息科技投入和完善移动证券服务生态链,在强化合规和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探索金融科技服务新模式。2016年以来移动互联网平台业务贡献稳步提升,绝大多数证券公司网络开户占比超过九成,部分证券公司互联网平台佣金占比超过一半,尤其是拓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较早的大型证券公司,在APP 市场占有率和客户活跃度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与此同时,证券公司着力引入优秀互联网技术人才,提高移动证券业务研发能力,积极布局区块链及生物识别等新技术。移动互联网正在从组织构架、跨界合作、合规风控和技术研发等多方面重塑证券行业。
(五)国际化布局的行业
伴随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稳步推进,证券公司加速发展海外业务,着力完善国际化布局,重点服务境内企业“走出去”和国内居民资产海外配置,为推行“一带一路”倡议作出贡献。在香港市场,2016年有16家内地证券公司入围 IPO 业务50强,市场份额占比29.42%,同比增长15.45%。证券公司积极把握机遇推进国际化战 略,通过H股上市、增资或在境外新设分支机构,以及收购或者签署国际合作协议等方式加速拓展海外市场,形成“立足香港—布局亚太一辐射全球”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