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X一直从事建筑行业,是一家中小型建筑公司的老总。村里的30多位老乡长期跟他做事,多年一起打拼,吴天与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已不仅仅是老板与下属的关系了,更多的时候是朋友。吴X的一位朋友在园区企业担任财务总监,刚好企业要扩建,在这位朋友的力荐下,企业老板将这笔预算总金额将近1亿元的业务交由吴X承建,这对于一直小打小闹的吴X来说可是一笔特大业务。
在看到项目具体内容时,吴X犯难了,因为其中有些施工内容他们从来没做过,主要还是担心做不好会让朋友在老板面前不好交代。经过商量,他决定还是将这些自己没把握做好的项目转给专业的队伍来干,虽说自己公司的利润减少了,但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吴X把自己的想法和朋友说了,如果这样,则所有合同签订完毕他要交二次印花税。因为印花税是一种行为性质的税种,当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时,其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应按照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上记载的金额再次计算应纳税额。算下来也有好几万块钱呢,这可怎么办呢?
因为大家是老乡,经财务总监引荐,吴X快便认识了张X。谈话间,吴X便将自己正为合同签订犯愁的事告诉了张X,希望能得到专家的指点。
【分析】
张X在了解情况后,建议吴天在合同签订时要化繁为简,尽可能少立应税凭证,由园区企业分别与吴X、吴X聘请的专业队伍签订合同。同时,建议吴X通过财务总监向老板解释,这样肯定不会增加园区企业税收负担。承诺对所有的工程质量向企业老板负责,工程款结算的事由吴X自己处理,也避免了重复纳税。在合法的情况下,成人之美,何乐而不为呢。
【对比】
吴X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企业厂房建设业务,总计金额为 1 亿元。因业务需要,吴X又分别与B公司和C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合同记载金额分别为6,000万元和2,000万元。
筹划前,吴X建筑公司与企业签订合同,双方应各纳印花税=10,000×0.3%=3(万元)。吴X建筑公司分别与B公司和C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则吴X建筑公司应纳印花税2.4万元。
吴X建筑公司合计应纳印花税5.4万元。
筹划后,四家公司合理规划,减少转包环节,由企业直接与三家公司签订2,000万元、6,000万元、2,000万元承包合同。则其他方应纳印花税不变,吴天建筑公司应纳0.6万元。
【结果】
当选择减少环节,分别签订合同时,园区企业、B公司、C公司税负不变,吴X建筑公司可以节省成本4.8万元。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