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粉煤灰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2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0号)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采掘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17号)
二、企业所得税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
三、资源税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
(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4号)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70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公告2015年第21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1号)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4号)
五、综合税收政策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