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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6节 银行业税收征管特点

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313次

一、税收征管难点

商业银行涉及到的税收政策多、业务和产品复杂、交易量巨大、高度依赖信息系统。传统的“自下而上”的税务管理方式,无法适应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难以形成对银行税收风险的全面、准确判断。

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规模庞大、跨地区经营、业务和信息系统复杂、数据量巨大,税务机关现有的人力资源已难以满足银行业税收管理的需要。特别是如果银行业务系统中没有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单独核算、不能从信息系统中抓取相关数据,则很难通过人工手段准确确定税务调整金额。

银行具有独特的信息系统,财务核算系统与一般企业不同,银行大量的会计凭证由信息系统生成,只强调整体借贷平衡,有大量多借多贷会计凭证,税务管理难以通过会计凭证追踪和了解企业实际经济业务,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困难。

二、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点

为有效防范税收风险,商业银行总行的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加强对银行总行的管理掌握银行整体情况,并与分支行的主管税务机关加强配合,努力构建着眼全局、分工合作、信息共享、精确制导的银行业税收风险管理与服务的模式。

(一)加强对创新业务的关注。银行业业务种类繁杂,衍生多变,在各类业务迅速发展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应利用营改增政策推行的契机,摸清该行业业务结构特点,剖析创新业务本质,将已有的税收政策适用到创新业务中,应对税收政策出台滞后于业务衍变的现状,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对创新业务进行监管。

(二)积极利用第三方信息。加强与银监会、银行业协会、金融工作局等机构的沟通,获取第三方数据信息,并利用相关数据信息分析表外资产和收入情况,在防范银行业自身税收风险的同时,进一步关注表外业务所引发的相关银行客户的税收风险。

(三)提高税收分析能力。对行业发展、政策变化所可能带来的趋势性税收风险点做出预先判断,明确管理重点,严防虚增成本、费用税前列支金额;同时建立合理有效的税企监督与反馈机制,引导企业在涉税事项管理方面达到税法要求。达到分析行之有效,管理有的放矢的目的。

(四)强化风险应对工作。银行业务和产品品类繁多、业务量巨大,内部流转流程复杂、牵涉部门广,会计结转科目多,且部分业务和产品从税收角度应定性为股权还是债权存在争议,导致多种收益混杂,增加了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难度。在风险应对工作中,税务机关应重点关注以下两方面:一是深入了解企业相关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方法、纳税管理规章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银行制度体系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发现银行系统性税收风险,并厘清总行与分支行在业务流程和各税种纳税申报上的权责定位,进一步确定风险应对措施;二是着眼于银行业务收入和成本产生的时点,结合业务流程与会计核算,确认纳税义务产生的节点,并将判定结果与银行实际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比对,进而确定企业具体涉税风险。

(五)提升商业银行自我遵从能力。税务机关在对商业银行实施税收管理的过程中,除要加强税务检查力度、优化风险应对方法、提高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之外,还应特别强调税企合作的必要性。通过税企高层对话、签订遵从协议、开展政策辅导等方法,进一步加强银行领导层对本企业税收工作的重视程度,自觉优化内部税收管理流程、前置内部税收管理环节,强化信息系统运行对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支持,不断提升银行自我税收遵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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