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旅游业飞速发展,旅游收入大幅增加,旅游业全球化特征不断显现。基于旅游业自身的性质和特点,税收征管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一、税收征管重点
(一)加强门票收入税务监管
个别旅游管理单位在门票收入上实行承包制,税务部门应重点关注留归个人的部分是否已结转收入;核查是否存在故意隐匿门票收入、收入不作账面反映、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二)关注旅游业新的税收增长点
随着生态游、探险游、民俗游、度假游、特色游等新的旅游项目不断推出;缆车游、舟船游、坐骑游等新的游览方式不断启动;祭祖、旅游节、文化节、登山节等大型旅游活动不断开展,旅游业呈现出时间集中、游客云集的特点。税务部门应加强对这些新的旅游业税收增长点的监管。
(三)规范发票管理
由于游客大部分都是个人,多为现金交易,一般不需报销旅游费用,没有索要发票的意识,因此旅行社通常就以收据代替发票开具给对方,隐瞒这部分收入,减少应纳税额。因此,税务部门应规范旅行社、旅游演艺企业的发票开具,避免企业隐匿收入,导致税收流失。
二、税收征管难点
(一)个人所得税监控难
旅游业从业人员中导游、中介人员、司机等的工资收入,只占其实际收入的一小部分,由于点多面广,加上旅游业从业人员很少主动申报,税务部门无法得到个人真实的收入额,造成了个人所得税监控难度大。
(二)企业随意扩大增值税差额扣除项目
旅行社普遍将增值税差额扣除项目视同营业成本,在计算增值税时将本单位发生的费用全部或部分计人营业成本,多列扣除项目。同时,旅行社还可能存在虚列差额扣除项目的问题。由于扣除票据较多,税务部门难以一一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