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征管重点
根据邮政行业的经营特点,在邮政企业税收征管中,应将邮政速递业务中税源管理、发票管理、进项抵扣等环节作为征管重点,予以重点关注。
(一)税源管理环节
目前邮政企业经营范围广,涉及业务类型多,不同税种的免税、应税、税收优惠项目相互交叉,且在邮政行业跨区域、跨业态经营的现实情况下,每个邮政速递企业都具有收寄方和派送方的双重身份。邮政速递业务在异地取件管理中,由总部与客户做结算并开票,总部指派当地分部开展寄运,收入由总部在各地分部之间做统一调配,具体调配方式非常复杂,税务机关进行收入核查的难度较大。
(二)发票管理环节
邮政速递业务有很大部分是面向普通个人客户,往往不需要企业提供发票,这就使得邮政速递企业申报的许多收入属于无票收入,税务机关难以通过发票有效掌握其真实收入情况。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在邮政速递业务流程中,许多小件寄递客户通过网上付费后,邮政速递企业通知就近的收件员上门收件,或是客户直接向收件员扫码支付,而实际业务收入是否全额计入企业账户,则存在不小的管理漏洞。同时,如有客户需要发票用于抵扣,企业一般需将发票开出后交予收件员带给客户,因此存在收件员先到网点取票,再去给票的情况,发票安全管理存在风险。
(三)进项抵扣环节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邮政代办金融业务,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邮政企业由于经营范围广,涉及业务类型多,免税、应税项目相互交叉,其速递、物流业务因为在流程环节上与邮政服务具有重叠,成本费用支出容易混淆,导致不同涉税行为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难以区分,可能存在未单独核算导致多抵扣进项的情况。此外,由于邮政集团的特殊纳税方式,不同邮政企业在各地具体的汇总纳税和属地纳税的业务范围不同,其进项税额应按照业务受益对象划分为汇总纳税的进项税额和属地纳税的进项税额,划分流程比较复杂,需要关注其划分的合理性。
二、税收征管难点
在对邮政行业进行税收征管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难点:
(一)业务繁多流程复杂,日常监管难度大
邮政行业涉及的业务范围广,且业务处理流程复杂,不同业务相互交叉。仅以速递业务为例,虽然可以通过快递单号对单个快件进行全程跟踪,但由于其本身日常业务量大且分散,账证数据较多,单项速递业务中各种应税行为经常同时发生,人工成本占比较高,劳务派遣用工流动性大,税务人员很难进行有效监控。同时,一项业务可能涉及多种应税行为,各应税行为的计税依据核实比较难界定区分,加之相关的税收政策多变,税务部门实施全面监管难度较大。
(二)集团统一管理,属地税收征管成本较大
邮政企业的信息数据大多通过集团进行统一管理,集团内部控制严格、部门职责分离,获取相关资料往往需要企业多个部门协调配合,资料的提供也要经过集团层层审批,手续繁杂、流程缓慢。同时,各地区分公司间收入成本的分配、员工工资薪酬都通过内部管理系统自动计算,分公司并不清楚系统的计算逻辑,从集团总部调取相关资料也面临时间周期较长的问题,给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三)缺乏信息共享,制约征管质效提高
税务部门与邮政行业目前的信息共享还仅仅建立在填写纳税相关申报表上,与邮政监管部门间也没有构建起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如果能系统地掌握快递面单的填开情况,跟踪到业务量,税务部门就能够较容易地核实所申报纳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信息数据交换不畅,制约了税收征管工作质效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