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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业风险分析及应对 典型案例2

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113次

典型案例二

  ××集团公司风险分析及应对案例

 

【案例引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据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对软件产品享有的各项权利,个人利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投资入股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常见的交易行为,该行为会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产生直接影响。

 

 、企业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成立于2004年11 月,法人代表孙××,原始股东为5名自然人股东,对外投资控(参)股企业5家,在全国各省市设立分公司25家,企业持有商标26项有133项技术专利,4项高新技术专利。

 

 、风险分析

利用金税三期系统报表数据,结合税收风险分析模型和第三方信息,对企业报表、关联数据等项目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了企业可能存在以下3个风险点:

疑点一:2016年度企业实收资本增加5850万元,查询金税三期系统内企业申报入库税款,未发现企业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29250元。

疑点二:企业无形资产增加62188992.06元,实收资本增加5850万元,股东全部是自然人,存在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值出资,未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疑点[因个人暂未提供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时的初始成本,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也无法扣除成本,按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测算应缴个人所得税=5850×20%=1170(万元)]。

疑点三:2015年、2016年企业“在建工程”账户期初、年末金额都是2374310.89元,“在建工程”长期挂账,可能存在“在建工程”账户下的房屋建筑物已实际投入使用但未结转固定资产、未申报房产税的疑点。

 

 、风险应对

(一)税务约谈

风险防控团队准备联合主管税务机关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向风险防控团队进行了征管情况专门汇报。从主管税务机关了解到,该企业自2016年以来开始实施转型,组织力量开发大宗商品交易电商平台。在公司运作转型期间,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了4次工商变更。

(二)实地核查

风险防控团队与主管税务机关人员实地核查了企业近几年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了与企业股东出资、增资、股权转让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原始资料复印件,初步认定该企业在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中存在以下问题:

疑点一核实情况:2016年6月18日,孙××将名下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评估作价5850万元,出资转让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实收资本由实缴150万元增加到实缴6000万元,孙××个人投资由142.5万元增加到5992.5万元,均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注册变更登记。企业增资后,实收资本账簿未按照“记载资金账簿”申报缴纳印花税=58500000×0.5%=29250(元)。

 ××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所签订协议,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缴纳印花税=58500000×0.5%=29250(元)。××集团公司也未申报缴纳印花税29250元。

核查过程中又发现以下新问题:

2016年8月26日,孙××将10%的股份600万元转让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权转让协议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缴纳印花税=6000000×0.5%=3000(元)。2016年11月27日,孙××将10%的股份600万元转让给王××,股权转让协议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缴纳印花税=6000000×0.5%=3000(元)。王××也未申报缴纳印花税3000元。

疑点二核实情况:2016年6月18日,孙××将名下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评估作价5850万元,出资投入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将实收资本由15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孙××个人出资由142.5万元增加到5992.5万元,均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注册变更登记。

孙××个人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未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58500000×20%=11700000(元)。因个人暂未提供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时的初始成本,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也无法扣除成本,按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疑点三核实情况:经企业人员指证,现场查看核实,发现企业在建工程账面记载的主要是前几年建设的企业研发中心楼、车间用房、办公楼、食堂等,企业已经投入使用,但因手续不全未办理房产证,未结转固定资产,未申报缴纳房产税。2015年度未计提缴纳房产税=2374310.89×(1-30%)×1.2%=19944.21(元)。

2015年至2017年10月累计少缴纳房产税56508.6元。


 、处理结果

根据核实的情况,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责令××集团公司补缴印花税58500元,房产税56508.6元。孙××补缴个人所得税11700000元,印花35250元。王××补缴印花税3000元。


 、案例总结

(一)风险关注切入点

针对风险一、风险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普遍存在个人利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专利技术投资入股的情况,在进行投资人股以及股权转让时,均会对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产生影响。

针对风险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普遍会进行生产车间等的建设,在投入使用时,税务机关要关注企业是否将此项计入固定资产,并计征房产税。

(二)具体核查路径

针对风险一、风险二,利用金税三期系统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及时关注企业股权变化情况,利用金税三期系统企业申报信息,及时关注企业无形资产的金额变化,及时查看企业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申报信息。

针对风险三,通过企业在规划局的立项信息和企业金税三期系统申报信息,关注企业项目建设进展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变化,在投入使用时,税务机关要关注企业是否将此项计人固定资产,并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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