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节能环保、缓解产能过剩,全国统一部署小煤矿综合治理,作为全国产煤主要产区的山西省更是频出重拳。王X一直在大同从事煤矿开发,属于出道比较早的煤老板,也积累了一定财富。面对本次全国统一的宏观调控政策,一时之间他焦头烂额,不知如何应对。于是干脆趁着政策调整和企业停产的空隙,带着全家到海南旅游,别的事回来之后再说。
说来也巧,居然在三亚偶遇了张X。他乡遇故知,推杯换盏肯定是少不了的,在交谈中,王X就把当前的烦恼向亮张X倾诉,希望能得到专家的指点。
张X答应会让自己公司的财税咨询团队,替王X就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和税收筹划方面提出整体方案。王X心想,海南一行还真是拜到了真菩萨!
5月,王X的煤矿对外销售原煤500万吨,使用本矿生产的原煤加工洗煤共100万吨。该矿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为60%,税务机关确定的同行业综合回收率为40%,原煤适用单位税额为每万吨2万元。
【分析】
建议王X的企业今后发展重点方向是原煤深加工。不要和以前一样只是原始地挖煤卖煤,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同时,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要事先根据本企业的折算比与税务机关规定的折算比、综合回收率进行比较,主动介入,积极协调,有意识地使企业的实际折算比、综合回收率较高于税务部门的规定。业务操作过程中,要加强财务核算,准确提供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移送数量。
【对比】
筹划前,按税务机关确定综合回收率计算应纳资源税 1,500万元。
具体计算:应纳资源税=500×2+100÷40%×2=1,500 (万元)。
筹划后,按实际的综合回收率计算应纳资源税1,333 万元。
具体计算:应纳资源税=500×2+100÷60%×2=1,333(万元)。
【结果】
按实际综合回收率计算可节省资金167万元,筹划效率达11%。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率,在本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情况,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财政部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