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算内容
基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的行业特点,会计处理的内容主要基于收入、费用、资产等,以下对这三方面的核算进行介绍。
1.收入的核算
(1)收入总额法和净额法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的业务模式较为复杂,参与方和协作方众多,因此很多情况下先由其中一方从客户处收钱,其他各参与方以分成的方式取得自己部分的收入。例如,电子游戏行业的交易各方通常包括开发商、运营商、渠道商及最终玩家,玩家通过渠道商获取游戏并完成相关的支付,渠道商将收取的款项扣收渠道费的部分后支付给运营商,运营商可能再分成给开发商和其他联运商。又如,生活服务平台可能会先向消费者收款,之后再扣收平台服务费后结算给商家。
这其中就涉及各方收入确认金额的问题,即是应该按照收取的全额确认会计收入还是按照最终仅属于企业自身的净额部分确认。会计上的判断要素包括:①企业是否为主要责任人;②存货的风险;③商品或服务的定价权。因此,首先需要把握企业与各参与方之间的合同协议对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以此确定企业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或仅是代理人。其次,需要关注客户下单前后、货物运输途中、货物退回时,企业与各参与方承担的存货风险;最后,还需要明确企业是否具有直接的自由定价权,企业能够从商品或服务中获得的利益是否有限。
互联网企业可能有自营和非自营的模式,不同模式下企业承担的权利义务可能不同,通常非自营平台作为中介(代理人),在会计上通常按照净额的方式确认收入,而自营平台通常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全额确认收入,其他参与方则按照净额确认。
(2)收入确认时点问题
互联网企业中很多会采用预收款的方式,例如,搜索平台企业会要求客户先用货币购买其平台的代币,预先收取款项,待用户在平台上点击搜索的结果后,平台才会确认收入。
(3)补贴扣减收入的问题
互联网企业,特别是互联网电商平台企业,为提高平台知名度、刺激用户消费,可能会在某段时间内以平台的名义向用户发放补贴。较为普遍的方式包括现金红包、代金券、团购优惠、立减等,消费者在实际购买商家的产品或消费服务时,可用于抵减商品或服务价款。会计上通常将补贴给客户的款项直接冲减收入,而补贴给其他方的,通常作为费用列支。
互联网平台的用户不一定是其客户,其向用户提供的补贴在会计上通常存在两种处理方式:①单独作为费用在账上列支;②直接冲减平台收入。在会计上应采用何种方式,尚需结合平台的运营模式、平台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等进行具体判断。
2.费用的核算
(1)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对互联网行业来说,销售费用包含广告费、保险费、销售人员职工薪酬等。互联网企业会向用户提供大量的补贴,这部分补贴在会计上通常需作为销售费用列支。
(2)股份支付费用
在互联网行业中,很多企业都会采用员工股权激励的措施留住人才。股权激励措施可能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等。实施股权激励措施通常有这几个时点:授予、等待期、生效、行权、过期、处置或回购等。在会计处理上,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和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员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承担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员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负债。
3.资产的核算
(1)商誉的减值评估
互联网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商誉是互联网企业的重要资产。会计处理上,商誉在确认以后,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每一会计年度期末,企业应当对其价值进行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有关减值准备在计提之后不能够转回。
(2)股权投资
互联网行业具有规模效应,行业内的大企业不断地并购和投资中小企业,从而形成行业巨头。因此,会计上需重点关注互联网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情况。
二、核算特点
互联网企业往往具有以下典型的财务特征:
1.无形资产较多,固定资产较少
互联网企业的主要资源要素为技术、人才、虚拟存货等,同时互联网企业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快,因此拥有的软件和特许权等无形资产可能较多,而固定资产比重较低。
2.现金流与会计收入存在很大差异
由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收取的现金流需要分给其他参与方,如商户等,其会计收入与现金流量将产生较大的差异。
3.收入结构量大额小
互联网企业的用户群体巨大,成交量较多,但单笔成交金额往往较小。
4.权益融资为主,资产负债率较低
互联网企业高风险以及目前轻资产等特点,决定了债务融资不太容易。境内外投资机构投资以及核心员工以权益形式入股成为企业的主要融资形式。
5.推广促销以及人工费用较高,亏损和投资回收期较长
首先,互联网企业为了吸引用户和流量,往往要支付大量的宣传推广和促销费用。互联网企业的人才往往稀缺,人工费用也较高。因此,毛利和费用是影响互联网企业净利的关键因素。企业的成本费用结构一般表现为轻成本、重费用。其次,互联网企业前期投入大量资金扩大规模,在达到一定的规模后(用户量或市场份额)才开始盈利,因此投资回收期较长。最后,互联网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迭代较快,在抢占市场的同时还要不断进行研发创新升级,发生亏损的风险较大。
三、会计处理与财务报告编制的基础
由于很多中国互联网公司会采用VIE架构在海外上市融资,而海外上市集团公司财务核算,通常要求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作为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该合并财务报表将包括其股权控制和协议控制的中国境内外公司。
对于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公司,包括外资公司和协议控制下的运营公司,作为中国居民企业,需要以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单家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便按要求向中国政府部门披露,满足合规性的要求。
互联网企业需要重点关注和把握的企业会计准则如表16-9所示。
表16-9互联网企业需要重点关注和把握的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会计准则 | 国际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表 | IFRS15-RevenuefromContractswithCustome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IFRS2-Share-basedPayment(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股份支付)IAS38-IntangibleAssets(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 IAS27-ConsolidatedandSeparateFinancialStatements(国际会计准则第27 号——合并和单体财务报表) IAS24-RelatedPartyDisclosures(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 露) IFRS9-FinancialInstrument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