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有关测评和质量工作;审查信息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软件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指导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指导安全可靠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建设。
该行业的最重要的自律管理机构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为: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开展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工作;订立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定、修改行业的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以及行业的推荐性标准等。
二 、监管特点
软件行业是国家的战略和新兴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依据国家战略制定引导其发展的政策、优惠措施等,主要包括完善产业政策、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双软认证(即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的行政审批,改由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标准的制定和评估工作。2017年,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软件企业评估标准》和《软件产品评估标准》,并统筹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软件行业协会开展“双软评估”和证书发放工作。2019年11月,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了关于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的团体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拟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