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所提供服务的行业。
一、行业发展现状
当前,全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正处于成长期向成熟期转变的阶段,而我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成长期。未来随着行业的逐渐发展与成熟,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业务收入将持续提高,发展空间广阔。我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下游用户需求,已经由基于信息系统基础构建,转变成基于自身业务特点和行业特点的业务发展需要,因此各行业对于以行业特点为核心的应用软件、信息技术软件、跨行业管理软件和基于软件系统的专业化信息技术服务呈现出旺盛的需求。
(一)总体发展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呈现平稳向好发展态势,收入和利润均保持较快增长,从业人数稳步增加;信息技术服务加快云化发展,软件应用服务化、平台化趋势明显;中部地区软件业增速较快,东部地区保持集聚和领先发展态势。
软件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19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4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71768亿元,同比增长15.4%。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利润总额9362亿元,同比增长9.9%;人均实现业务收入106.6万元,同比增长8.7%。
软件出口形势低迷。2019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出口505.3亿美元,同比下降1.1%。
从业人数稳步增加,工资总额保持较快增长。2019年末,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数6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万人,同比增长4.7%。从业人员工资总额9086亿元,同比增长11.8%,低于上年平均增速;人均工资增长6.8%。
(二)分领域情况
软件产品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19年,软件产品实现收入20067 亿元,同比增长12.5%,占全行业比重为28.0%。其中,工业软件产品实现收入1720亿元,增长14.6%, 为支撑工业领域的自主可控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信息技术服务加快云化发展。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实现收入42574亿元,同比增长18.4%,增速高出全行业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59.3%。其中,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收入7905亿元,同比增长28.1%;云服务、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 3460 亿元,同比增长17.6%。
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收入稳步增加。2019年,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实现收入1308亿元,同比增长12.4%。
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平稳增长。2019年嵌入式系统软件实现收入7820亿元,同比增长7.8%,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10.9%。嵌入式系统软件已成为产品和装备数字化改造、各领域智能化增值的关键性带动技术。
(三)分地区情况
东部地区稳步发展,中西部地区软件业加快增长。2019年,东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57157亿元,同比增长15.0%,占全国软件业的比重为79.6%。中部和西部地区完成软 件业务收入分别为3655亿元和8607亿元,同比增长22.2%和18.1%;占全国软件业的比重为5.1%和12.0%,比上年提高0.1个和0.6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2350 亿元,同比增长5.5个百分点,占全国软件业的比重为3.3%。
主要软件大省保持稳中向好态势,部分中西部省市快速增长。软件业务收入居前5名的广东、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共完成收入45623亿元,占全国软件业比重的63.6%。软件业务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16个,其中增速高于20%的省份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包括广西、云南、贵州、宁夏、安徽、江西、湖南等省份。
重点城市软件业集聚发展态势更加明显。2019年,全国4个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中心城市实现软件业务收入59636亿元,同比增长16.4%,占全国软件业的比重为83.1%。 其中,副省级城市实现软件业务收入38640亿元,同比增长14.6%,占全国软件业的比重为53.8%。
二、行业主要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B/T4754—201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分两大类: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
(一)软件开发
软件开发指为用户提供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进行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
1.基础软件开发
基础软件开发指能够对硬件资源进行调度和管理、为应用软件提供运行支撑的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各类固件等。
2. 支撑软件开发
支撑软件开发指软件开发过程中使用到的支撑软件开发的工具和集成环境、测试工具软件等。
3. 应用软件开发
应用软件开发指独立销售的面向应用需求的软件和解决方案软件等,包括通用软件、工业软件、行业软件、嵌入式应用软件等。
4. 其他软件开发
其他软件开发指未列明的软件开发,如平台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
(二)信息技术服务
1. 集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设计指 IC设计服务,即企业开展的集成电路功能研发、设计等服务。
2.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指基于需方业务需求进行的信息系统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并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缆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支持的服务;包括信息系统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等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指提供各种物联网技术支持服务。
3. 运行维护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指基础环境运行维护、网络运行维护、软件运行维护、硬件运行维护、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4.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指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分析、整理、计算、编辑、存储等加工处理服务,以及应用软件、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等租用服务;包括在线企业资源规划 (ERP)、在线杀毒、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等。
5.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指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人员培训、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支撑等方面向需方提供的管理或技术咨询评估服务;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测试评估、信息技术培训等。
6.数字内容服务
数字内容服务指数字内容的加工处理,即将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信息内容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加工处理并整合应用的服务。
三 、行业特点
与传统产业的高投入、低产出相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具有特殊的优势,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风险、高成长性、低能耗是行业的基本特征。
(一)企业具有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产业特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本身是由许多智力型企业和组织机构所组成,技术发展、知识运用、创意推新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核心价值,技术与知识的密集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最为重要的基本特征。由于这一特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成本中,研发和人员费用所占比例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企业。
(二)企业的经营具有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性
软件产品的价值,直接取决于软件研发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的多少,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9年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发展报告》,本届软件百家企业由量增向质优阶段迈进,呈现“高毛利、高研发”的双高特征;企业稳定性与活跃性并存,新兴领域支撑力量显著增强;集聚效应和示范作用突出。本届软件百家企业2018年共完成软件业务收入8212亿元,比上届增长6.5%,收入同比增长超20%的企业达三成多。
软件产品由于技术的新颖性和独创性,附加值远远高于其他大部分传统行业的产品,具有相对较高的产品收益,而且由于软件产品可以重复利用,较低的生产边际成本给软件企业带来巨大的高额收益。但由于外界环境变化迅速,软件产品必须随着业务的变化需要不断地进行后期调整,从而使得产品的再设计现象常常发生,这就要求软件企业必须努力在尽短的时间内将自己的产品推向市场,这些因素都大大缩短了产品的生命周期,带来较大的风险。
(三)企业经营模式具有高渗透性、高关联度
软件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已经广泛渗透到了各产业当中,推动各个行业实现结构调整、管理模式转变、技术创新,以及产品更新换代。因此,软件的技术支持服务与国民经济中任何一个单位及部门都相关联,涉及技术开发和创新活动的各个领域。
(四)企业的研发模式具有工业化、标准化的趋势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标准工业化外部环境已经初具雏形,包括行业标准、行业分工在内的软件企业价值链已经初步形成,产业化生产、软件服务外包等模式正日趋成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内部工业化流程正在逐渐走向标准化,软件的需求分析、详细设计、代码开发、综合测试、文档管理、运行服务等各个环节都按照软件工程的思想,逐步实现规范化与流程化的过程控制。因此,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也从原来的高耦合度转化为组件化、模块化、规模化的开发。
(五)企业业务定位紧密关联产业价值链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涉及信息生产、信息传输、信息分发与信息供给等众多领域,其产业价值链可以抽象为“产品(设备、信息、服务)提供一产品运营一用户”三个环节,包括软件开发商、设备制造商、信息提供商、服务提供商、网络运营商等多个功能主体。由于各个环节和功能主体的进入门槛不相同,所对应的附加值也会有很大差别,企业都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力水平,选择一个或几个环节作为自己的主营范围。随着企业的逐步向前发展,企业战略将会逐步向核心创意、产品定位、框架总体设计、成品销售等高附加值环节转移。
(六)企业的发展具有通用化与全球化的特点
软件产品可以在全球范围内的平台上进行流传,软件产品具有高度标准化与普遍通用化的特点,因此,软件企业具有十分明显的全球化特征。随着国内与国际市场之间界限的模糊化,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正逐步由国内市场迈向国际市场,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参与竞争。